既然潘筱婷已经尽到了提醒义务、而顾辙又如此嚣张,她也就面无表情的点点头,转向秦暖: “请书记员记下上述内容,在原告方正式出示证据前,让他就这部分情况签字确认
” 秦暖心中暗暗为顾辙哀悼:这年轻人太莽了,估计要吃亏
怎么可能会有什么决定性证据、能让对方一看到就直接认怂嘛?不可能的! 既然如此,为什么不稳一点呢?非要白给对手多15天研究你的机会? 不过秦暖还是公事公办地从卷宗里抽出相关的那几页权利告知书,走到顾辙面前,放在原告席上
顾辙也不犹豫,提起笔来就签了字,他也是为大家都节约时间
签完字的那一刻,就相当于初调暂时失败了、进入了单方面先主动交换证据的环节
不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,因为调解程序本来就是可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