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击并禁止卖淫嫖娼,如今被俗称为“扫黄”
那么,中国古代又是如何“扫黄”的呢? 公元前645年的春秋时期,齐国出现了一批性工作者
时任齐国上卿管仲在齐桓公的宫城中设立“内闾”,一次安排多达700名女子入住其中
“内闾”也称“女闾”,即官办妓院,比西方梭伦所设的“国家妓院”早半个世纪
管仲设妓院是为了增加齐国的中央财政收入,“以充国用”
不过,这批性工作者甫一出现,便争议不断
《战国策·东周策》上记载:“齐桓公宫中七市,内闾七百,国人非之
”所谓“非之”,即反对开妓院这件事,这大概是中国最早的“禁娼”声音
管仲的“性产业”政策尽管“国人非之”,但在此后却发展了起来
秦汉以后逐渐形成了“乐户制度”“官妓制度”,并伴之出现了所谓的青楼文化
虽然青楼文化成为古代中国特有的民俗文化的一部分,但古代中国各朝政府有关禁娼的呼吁从未间断过
特别是在民间,底层老百姓对娼妓制度深恶痛绝,卖淫和嫖娼行为为人不齿
民间常用“败家子”“贱货”这类粗话,咒责进行性交易的男女双方,引导社会风气,这实是一种“道德禁娼”
宋仁宗规定官员“不得赴妓乐” “道德禁娼”并非政策性的,所以相当乏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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