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在18世纪,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,就写过一部宏文著作,叫做《论法的精神》(原名《l{#39}Esprit_des_lois》)
这本书由晚清思想家严复,首先翻译到中国,不过此时的中文译名还叫《法意》,《论法的精神》是后世版本的翻译名字
周赫煊提笔写道: “先秦诸子当中,法家和儒家塑造了两个强大的力量,儒家主张‘礼治’、‘德治’,而法家则崇尚‘以法治国’
《管子》曾言:‘威不两措,政不二门,以法治国,则举措而已’
意思是说,只要不政出多门,仅仅运用法律,就能如举手投足般轻松治理好国家
可见,我们中国人早在两千年前,就已经从治国战略的高度来看待法律
汉代虽罢黜百家,后世的历朝历代,也都推崇儒家的‘礼治’、‘德治’,但从来没有哪个朝代,把法律也一起废除掉
中国也没有哪个盛世,不是法律健全,吏治清明的,就连皇帝也要守法! &